百神庙镇2024年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下拨2024年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舒应急〔2024〕13号)规定,我镇拟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给予救助。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百神庙镇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 0564-8083801
附件:
百神庙镇2024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docx
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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