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人:
依据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现就舒城县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交易项目活动现场人员要求
(一)投标人(建设工程)
1.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证明”(详见附件),其作为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在开评标工作中不配合现场管理、扰乱防疫工作进行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追究其所在单位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对其提供的证明、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一律规定为上午10:00。所有参加交易活动人员需提前一小时到场进行体温测试、登记等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政府采购)
1.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供应商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无授权委托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证明”(详见附件),其作为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3.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在开评标工作中不配合现场管理、扰乱防疫工作进行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追究其所在单位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对其提供的证明、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一律规定为上午10:00。所有参加交易活动人员需提前一小时到场进行体温测试、登记等相关工作。
二、交易现场要求
1.开标前一日,对开、评标区域实行全面消毒、通风。
2.建立防疫登记检查制度。投标人(供应商)代表、招标代理人员、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开标现场须填写《开评标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开、评标前将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各方主体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区域,并按未到达开评标现场处理。
①体温在37.3℃及以上;
②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或确诊病人;
③开标日之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
④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
⑤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⑥未佩戴口罩;
⑦属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属于最近14天内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居住、或最近14天内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3.相关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衣物和物品的卫生消毒,有关人员进行查验证件、解密、抽签等操作需佩戴手套进行。
4.投标人代表应从一楼开标会场南门依次排队进入,排队间距至少1.5米。
5.开标现场应分散而坐,左右至少保持2个座位的距离,前后至少保持1个座位的距离,如开标室座位不够,工作人员将引导余下投标人代表到其他开标室就坐,开标会将通过全流程录音录像同步转播到该开标室,相关系数及签号的抽取、投标人得分情况、投标报价等也将在该开标室及时展示,如投标人代表需至开标主会场进行操作,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完成后立即返回。
6.开标现场严禁私下聊天、吵闹滋事,有疑问可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予以解答。投标人代表现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先举手示意,并在15分钟内形成书面文件由代理机构转交至评标委员会。
7.评标室中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保持距离,避免集中讨论,不能避免的在各自座位上发表观点,不要围桌而坐。
8.如需询标,应先由评标委员会形成书面询标函,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人代表引导至询标室后进行回复。
9.评标现场监督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并与其他人保持距离,根据项目情况,可开展视频监控监督。
10.与开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开评标室。投标人(供应商)代表非特殊情况严禁进入办公、评标区域,确需进入的需做好个人防护,经中心工作人员同意后逐个进入。
11.开标当日11时及16时安排专人再次对场内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12.投标人代表应在12:00-13:00期间自行就餐,严禁在开标室就餐。其他人员采用一次性饭盒统一配送至评标室,分散就餐。
13.现场如发现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一律移送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14.开、评标工作结束后,对开、评标区域全面消毒、通风。
三、其他要求
1.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详见附件),作为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4日
附:1.疫情防控事项证明
2.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
附件: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村委会)或投标企业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姓名)为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或我单位人员),现就其本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和疑似病例人员;
2.不属于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居住或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3.不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社区(村委会)或投标企业
(公章)
年 月 日
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
本人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参加 年 月 的 (项目名称)开评标活动。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近14日内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近14日内未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无需隔离医学观察情形。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评标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