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做好国、省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2. 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
3. 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4. 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 负责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7. 负责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承担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股 长:张洪泉
副股长:潘元凯
刘玲玲
办公地点:桃溪路办公集中区(桃溪路8号)主楼3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 话:0564-8671557
邮 箱:ahscx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