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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 |
项目建设内容 |
计划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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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
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所需绿色防控物资实行示范主体采购应用后给予核查补助,示范区设立标牌。1、生物农药替代技术应用;2、一喷多促技术应用;3、太阳能杀虫灯应用;4、性诱剂及赤眼蜂杀虫卡应用;5、显花植物种植;6、设置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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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社会化服务 |
对于开展2025年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其飞防面积不超过3元/亩补助,补助总面积约30万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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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病虫害监测预警、技术培训、疫情监测防控等 |
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日常维护,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田间调查、病虫害评估等;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会商会、专业化统防统治现场会、科学用药技术培训会;承担农业农村部稻水象甲等疫情监测、防控等农药使用调查物化补助、新型农药药剂防效对比试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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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粮食(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 |
对全县实际从事水稻生产且机械化插秧(含人工移栽)50亩以上(含)的新型农业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大户),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给予病虫害科学防控补贴。(每亩补贴(元)=120万元/实施主体开展病虫害总防治作业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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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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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