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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双季稻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09:00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双季稻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569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农2023〕86号)规定,省财政下达我县双季稻资金332万元,用于支持补贴双季稻、再生稻生产。依据各乡镇(开发区)统计核实上报,2023年全县双季稻、再生稻种植补贴面积合计28119.82 亩,其中早稻种植补贴面积11184.72亩,补贴标准110元/亩双晚种植补贴面积10515.02亩,补贴标准110元/亩,再生稻种植补贴面积6420.08亩,补贴标准145.3297元/亩,资金分配见附表。为确保及时规范发放补贴资金,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 规范编制清册。双季稻专项补贴资金由于资金来源不同,在惠农“一卡通”系统设单独批次打卡。请各乡镇根据补贴资金分配表,尽快将补贴金额分解到村到户,规范编制补贴到户清册,确保在920日前将补贴到户清册导入惠民“一卡通”系统在造册时,计算到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乡镇总额与县分配数额须保持一致,如因四舍五入与县分配数额不一致时予以手工调整。

    二、 严格公开公示。各村在村务公开栏显眼位置张榜公示本村双季稻补贴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照片需存档;乡镇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本乡镇补贴信息。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

    三、 及时发放资金。补贴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于925日前完成打卡发放。相关国有企业的补贴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

    四、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把握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以及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附表:舒城县2023年双季稻专项补贴资金分配表.xls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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