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8号)要求,对我局涉及文化人才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1〕1270号)文件安排,2022年下达我局的中央转移支付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共计14.1万元,按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舒城县接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文化人才专项经费14.1万元。截至目前,完成资金支付14.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2年,舒城县文化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途径,杜绝虚假挪用、挤占等,具体资金管理由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利用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的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服务活动,聘用文化协管员35名,协助乡镇文化站主任管理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等任务,我局及时支付文化协管员工资41.62万元,其中通过文化人才专项经费支付14.1万元,其他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付27.52万元。通过文化协管员的协助,农村文化活动正常开展,成效显著。全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聘用文化协管员35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文化协管员合格率100%。
(2)时效指标:按时拨付使用。
(4)成本指标:支付文化协管员工资41.62万元,其中通过文化人才专项经费支付14.1万元,其他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付27.5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文化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2)生态效益:该指标不适用。
(3)可持续影响:推动文化协管员项目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满意率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下达我局的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均在规定时间使用,文化协管员可持续发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无偏离情况。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本次评价结果将在舒城县政府网站和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