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2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六安市教育、财政、人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六安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助〔202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依据各校原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下达你校2022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指标 万元。现就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校应组织班主任、授课老师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继续通过组织开展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活动等形式,并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条幅、电子屏、板报、橱窗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2022年春学期,根据国家扶贫政策相关要求,在确保对原建档立卡家庭等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资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省示范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850元、市示范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700元、民办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350元。
3.按时完成普高免学费直免,坚决杜绝先收后退现象。各校要早安排、细筹划,认真及时做好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核查、摸底工作,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建立完善的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精准认定,把握好资助的条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4.各校于3月15日前将花名册与统计表一并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免学费资金拨付手续。
5.免学费资金拨付后,及时填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上报。为确保系统填报“三个100%”和“三个零误差” 。两个“资助系统”学生受助金额填报完成后,及时完成原建档立卡未资助原因(中央下发、自采集)的填报工作。
附件:舒城县2022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拨付统计表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