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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11 00:00 信息来源: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第二章第八条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当地就业见习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工作。

    2.《关于印发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9〕128号)文件精神,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一次性),支付给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所需要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承办机构

    舒城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

    三、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被认定为舒城县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1.舒城县就业见习协议书

    2.舒城县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舒城县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4.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6.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7.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8. 见习指导师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见习基地在本年度见习工作完成后提出申请。

    2.初审: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

    3.办结: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舒城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就业局

    电话:0564-866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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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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